1、因地基荷载能力不足、地质变化等因素,引起的房屋下沉,或沉降不均匀,造成建筑物本身的严重伤害的修复和加固。
2、房屋因年限过长或设计缺限,已不能满足使用或抗震要求的结构加固施工。
3、结构改造拆卸后,对相应承载力不足的梁、柱、楼板的加固。
4、因房屋破损而进行的维护性加固。
5、为了使房屋达到一定抗破坏力,如抗地震能力,而进行的加固。
6、因建筑要求不能达到标准或使用发生改变,而进行的相对抗破坏力,抗拉力,抗震要求的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