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结构在崛起,工业用的厂房也是越来越多,工业厂房,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凡工业、交通运输、商业、建筑业以及科研、学校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应包括在内。工业厂房除了用于生产的车间,还包括其附属建筑物。
工业厂房建筑的分类
(一)按所有者分类:
1,开发区所有的厂房,通常是标准厂房。
2,开发区内的企业所有的厂房,包括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厂房。也包括在某个开发区境内专业从事厂房建设和租赁的公司的厂房。
(二)按产权证分类:
1,拥有合法产权的厂房
2,没有产权的厂房。(通常是没有因土地产权证而导致,其中又包括已经接受违章建设处罚和没有接受违章建设处罚两种)
(三)按照厂房的结构和配套分类:
单层/多层,有无行车,有无配电,有无供水,有无排污。
(四)按照产品生产特点,工业厂房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一般性生产厂房:正常环境下生产的厂房。
(2)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生产厂房:正常生产电子散热器或储存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物的厂房。
(3)处在恶劣环境下的生产厂房:多尘、潮湿、高温或有蒸汽、振动、烟雾、酸碱腐蚀性气体或物质、有辐射性物质的生产厂房。
工业厂房设计标准是根据厂房结构而制订的,厂房设计根据工艺流程和生产条件的需要,决定厂房的形式才进行设计的。
标准厂房设计规范:
一、工业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工业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工业厂房和地下工业厂房的设计。
三、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工业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四、工业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工业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六、工业厂房是由独立一栋建筑物(车间),和独立一栋建筑物(宿舍),两栋建筑物之间距离标准是10米,最近不得少于5米,以便消验收合格。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比例是1:3。
钢结构厂房设计标准:
为了使钢结构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的几何尺寸达到标准化和系列化,以利于工业化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
一、设计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混合结构厂房;
二、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
注:①设计钢结构厂房、受条件限制的改(扩)建厂房、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工艺对厂房有特殊要求的厂房或按本标准设计在技术经济上会产生显著不合理的厂房,可不执行本标准的某些规定;
②采用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厂房,可不受本标准某些规定的限制。
在一个建设场地内,确定各厂房设计方案时,宜使构配件的类型统一。
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厂房的体形应力求简单,避免设置纵横跨和多跨厂房中的高度差。
在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时,应使用途相同的构配件具有最大限度的互换性。
厂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