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的主要目的是观测和记录本工程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沉降情况,观测点布置在建筑物的四个角上。通过一段时间的沉降跟踪观测,可以获得准确可靠的建筑物沉降数据,了解建筑物的实际沉降情况,为建筑物的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数据保障。
1.布局原则:
沉降基准点是沉降观测的基础。每个工程应有三个稳定可靠的基准点,每半年检测一次,以保证沉降观测结果的正确性。
沉降基准点与观测点的距离不能太远,以保证足够的观测精度;
沉降基准点应埋设在建筑物压力传播范围之外,距新建建筑物基坑边缘不小于15m。
2.基准点的嵌入和测量:
半永久性高程基准点应在工程压力传播范围外合理预埋,本工程沉降观测基准点拟利用结构施工时布设的现场高程控制网基准点。
基准点使用前,采用AT-G2水准仪从国家城市基准点引测四个基准点,四个基准点经平差计算后的高程数据作为本工程沉降观测的基准点高程。
建筑物沉降观测基准点应采用附着或封闭路线布设,其主要技术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
二等水准观测的精度要求
年级:二等。
相邻基准点之间高度差的平均误差(mm): 1.0
各站高差平均误差(mm): 0.30
往返差、附着力或闭环差(mm): 0.6
实测高差差(mm): 0.8
观察方法和要求:来回两次。
建筑物沉降观测布局:布置在变形明显的代表部位;根据本工程的结构形式和实际情况,沉降观测点的埋设应根据设计单位设计的观测点的实际位置和数量确定。
1.沉降观测点埋设稳定后,连续观测两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沉降观测点的初始值;
2.荷载变化时的观测周期要求:应在主体周围出现大量积水和暴雨后进行观测;如果出现不均匀沉降,根据情况增加观测次数。
3.结构施工期间的观测周期要求:设置基础阶段沉降观测点,布置在外围基础底板外围,用红油漆标记,并测量初始值。0.000线放出后,根据预先确定的沉降观测点位置设置测点,通过修正沉降数测出上部结构的初始值。一旦测量了结构的每一层,沉降将到达结构的顶部。
4.工后观测周期要求:工后第一年每3 ~ 6个月观测一次,以后每6 ~ 12个月观测一次,直至沉降稳定,所有观测数据应详细记录,绘制成图表存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设计单位。
1.沉降观测点埋设稳定后,连续观测两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沉降观测点的初始值,并提供第一次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包括:作业指导书、沉降观测记录、基准点和沉降观测点的布置。
2.正常观测时,提供每次观测的作业指导书、沉降观测记录和时间-荷载-沉降曲线。
3.沉降观测完成后(作业终止),将提供汇总分析报告。技术报告包括:作业指导书、基准点和沉降观测点的布置、沉降数据的技术分析、沉降观测记录、时间-荷载-沉降曲线。